李克強總理1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決定再推出一批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。此次措施實施后,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。
“小微企業是吸納就業的主渠道,對小微企業實施減稅主要是為了支撐就業。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,實施這一措施將為穩定就業起到關鍵性作用。”李克強說。
2018年以來,國務院常務會議先后4次研究小微企業減稅政策。據稅務部門統計,加上前期出臺實施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,2018年1-11月,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共計減稅約1840億元。此次每年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的政策,被稱為“史上最大規模減稅”。
總理說:“此次減稅力度最大,減稅的目的就是要直接讓利于企業,更大激發市場活力。每年減這么大一塊稅,財政收入自然也會吃緊,各級政府和部門要把一般性支出堅決壓下來,牢固樹立過‘緊日子’的思想。”李克強說。
當天會議決定,對小微企業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減稅措施。一是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,同時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,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、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,分別減按25%、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使稅負降至5%和10%。調整后優惠政策將覆蓋95%以上的納稅企業,其中98%為民營企業。二是對主要包括小微企業、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,將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。三是允許各省(區、市)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在50%幅度內減征資源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印花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四是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范圍,使投向這類企業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更多稅收優惠。五是為彌補因大規模減稅降費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,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。
上述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,實施期限暫定三年,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。
李克強最后說:“發展并壯大小微企業,關系經濟平穩運行和就業穩定。這件事既利當前,又惠長遠:通過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減稅,更大激發市場活力,從長遠看,這會不斷擴大稅基,涵養稅源,最終實現群眾就業、企業利潤和財政稅收多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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