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有家規,國有國法,更何況是“危險品”!小微律政小編提醒您:一旦無證上路被查處就會面臨少則2萬多則20萬的罰款!
現行國家規定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》
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,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。運輸貨物屬于危險化學品,違法所得5 萬元以上的,處違法所得1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5 萬元的,處2 萬以上20 萬以下的罰款。運輸貨物屬于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它危險貨物,有違法所得的,處違法所得2 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 萬元的,處3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的罰款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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